公告类型:其他公告发布单位:Jun委机关发布时间:2023-08-31 10:24:55截止时间:2023-09-28
专业领域:卫星应用,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主要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Jun某部为加强Jun用关键软硬件检测体系建设,于2023年2月27日在全Jun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了开展Jun用关键软硬件检测单位遴选工作的公告(信息统一编码为:HHJDGG20230227001),涉及基础计算与运行环境、数据处理与应用支撑、计算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核心芯片,共6个专业方向,各专业方向遴选数量不超过3家。前期,存储设备专业方向的仅入围1家检测单位,现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存储设备检测的单位参加补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规模
本次检测单位遴选,主要面向有能力承担中国人民解放Jun某部Jun用关键软硬件检测任务的单位。
遴选范围为存储设备专业方向,主要包括块存储设备、文件存储设备、对象存储设备、容灾备份设备等。遴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有效期为3年。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试验类)资质;②已纳入装备发展部发布的相关试验机构清单(《武器装备试验机构清单》);③具备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④通过国防科工局认定的国防实验室(DILAC),或具有2021年以后DILAC认可评审报告;⑤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⑥具备Jun用实验室认可资质(GJB 2725,2017年5月后资质过期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
(二)前期检测单位遴选已入围专业方向的数量小于2个(前期遴选公告的信息统一编码为:HHJDGG20230227001)。
(三)具备国家或Jun队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 19001或GJB 9001),或编制了质量体系文件且获得了国家实验室(CNAS)/Jun用实验室(GJB 2725)的认可。
(四)未因检测工作被处罚或列入失信名单,且处罚未到期或尚未解禁。
(五)从事Jun用关键软硬件检测工作的主要检测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和本专业方向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Jun用关键软硬件相关领域技术,熟悉国家、Jun队相关标准和技术规定。
(六)对所申报检测专业方向,具备10次以上的检测经历。
(七)提出明确的检测专业方向,且不从事检测专业方向内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活动。
(八)不允许多家单位联合申报。
三、遴选流程
(一)意向填报和答疑对接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填写Jun用关键软硬件检测单位存储设备专业方向补充遴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2023年10月8日下午17时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扫描文件(文件名称:单位简称+补充遴选申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jcdwlx@163.com。请已提交申报表的申报单位参加现场对接,组织实施单位将进行现场答疑并发放《Jun用关键软硬件检测单位遴选工作规范》和《Jun用关键软硬件检测单位遴选指标体系》。现场对接时间:2023年10月9日15:00~17:00;现场对接地点:天利大厦(北京市丰台区大成路7号)。
(二)提交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填写本单位检测设备能力和人员清单(见附件2、3),并附以下材料:
1.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文件复印件(股权穿透图)。
2. 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试验类)认可证书(含附件)。②已纳入装备发展部武器装备试验机构清单的证明材料。③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含附件)。④国防实验室认可证书(DILAC)或相关认可评审报告。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含附件)。⑥Jun用实验室认可证书(GJB 2725)(含附件)。
3. 国家或Jun队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 检测专业方向内的Jun用关键软硬件检验报告10份以及对应合同(含电子版)。
5. 申报单位平面图和组织机构框图。
6. 申报单位出具不参与检测专业方向内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活动的声明材料。
7. 未因检测工作被处罚或列入失信名单,且处罚未到期或尚未解禁的承诺。
8. 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应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申报材料提交采取现场提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大成路7号天利大厦),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申报材料提交时,同步完成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可修改后在截止时间内再次提交,超过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下午17时。
(三)资质审核
组织实施单位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开展审核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进入技术评审环节,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报材料。
(四)技术评审准备
申报单位需针对申报内容提前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技术评审所需的佐证材料在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后的第10个工作日17时之前提交至组织实施单位,未按时提交的视作放弃参加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工作在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后的10个工作日以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开展,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单位准备的申报材料及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技术评审。会议评审程序包括申报单位汇报、提问与答辩、专家打分等。申报单位汇报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通过会议评审的申报单位需进行现场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复核主要对申报单位的有关资质、设备能力、服务能力等进行实地核查。
(六)结果公示
检测单位遴选结果将在全Jun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反馈。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活动按照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执行。
2.申报联系人:张工程师,010-66820487,宋工程师,010-66820491。
附件:
1.Jun用关键软硬件检测单位存储设备专业方向补充遴选申报表
2.检测单位设备/工具能力清单(模板)
附件3.实验室人员清单(模板)
附件:见http://www.weain.mil.cn/cggg/jdgg/1697072782735581186.shtml?v=2023083110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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